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協商決定: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民族宗教委員會更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十一屆省政協第一次常務委員會議任免的民族宗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其稱謂隨機構的改變做相應的變更,不再重新辦理任免手續。  (原標題:關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民族宗教委員會更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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