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一居民因收快遞而中毒,經搶救無效死亡,同時還有多人出現中毒癥狀。
  在這起“偶發的違規寄遞禁限物品造成的責任事故”中,發件企業不告知發件物品,收寄公司不嚴格驗視,快遞公司明知物品有問題還投遞,種種不規範,最終導致“收個快遞也奪命”。
  事件
  一次層層違規的投遞
  針對東營市廣饒縣一居民因收快遞中毒死亡一事,山東省郵政局20日下午的通報會稱,“是一起偶發的違規寄遞禁限物品造成的責任事故”。
  據通報,11月28日23時15分,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圓通網絡)工作人員在卸載由武漢發往濰坊的快件運輸車時,嗅到刺激性氣味,兩名員工嘔吐。公司作業現場負責人隨即疏散員工,將車輛放置通風處。
  29日早上,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與武漢發件企業取得聯繫,將嘔吐員工癥狀告知發件企業,發件企業稱該液體為氯乙腈,對人體危害較小。
  隨後,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於29日19時對通風放置的車輛再次進行快件處理,又有3名員工出現胸悶等癥狀。
  30日8時30分,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致電發件人詢問寄遞物品到底是何物,湖北方面寄件人稱為氟乙酸甲酯,不是上次告知的氯乙腈。隨後,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於11時向濰坊警方報警,同時聯繫119對污染源進行處理。污染源被隔離處理。
  山東省郵政局通報還說,經檢測該物品為氟乙酸甲酯,氟乙酸甲酯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中的危險化學品,但刺激眼睛、呼吸系統和皮膚,是有毒液體。國家郵政局《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試行)》第一條第四項中提到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有機溶劑)不得寄遞。
  據介紹,氟乙酸甲酯是一種在製藥等領域廣泛應用的有毒液體,出現過致人死亡的極端案例。該化學品由湖北某化工廠經當地圓通快遞收寄點寄往山東省濰坊市某製藥廠,郵寄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造成外包裝破損,致使液體泄漏。
  據山東省郵政局通報,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5名工作人員出現不同程度的中毒癥狀後,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而是自行對疑似污染快件進行了隔離,並於11月29日10時左右將同一車次的其他快件先後投出。直到11月30日12時20分,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才報告濰坊市郵政管理局。企業存在延報。
  12月2日15時50分,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又向濰坊郵政管理局報告稱,同一車次已先期發往廣饒縣的一淘寶快件“鞋”的收件人11月29日收件後頭暈噁心,送醫院治療後死亡。
  12月2日,山東省郵政管理局督導組到達濰坊督辦廣饒居民死亡事件及同車次1844件快件的排查情況。
  12月4日7時30分,1844件快件全部排查完畢,發現問題件4件,除廣饒一死亡案例外,另有膠州、壽光兩個收件人收貨後有頭暈、噁心異常反應,黃島一用戶收到鞋子有異味拒收退回。
  據查,由武漢同一網店發往濰坊的鞋子共69票,通過對此69票重點逐一追查,發現其中13票作為污染件封存留倉,56票已經發出。發出去的56票,除發現的4起問題件外,其他52件均無異常。
  對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在責任事故發生後的遲報行為,山東省郵政管理部門依據《郵政法》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做出了對濰坊捷順通快遞公司經濟處罰2.8萬元,並全省通報批評,同時責令山東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在全省開展安全整頓,嚴格落實收寄驗視制度。據湖北省郵政管理局通報,收寄快件的當地快遞公司由於收寄驗視不規範將被依法吊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問題
  郵件收寄驗視執行難
  根據《郵政法》規定,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用戶拒絕驗視的,郵政企業不予收寄。
  “奪命快遞”事件暴露出快遞行業在物品驗視環節的嚴重疏漏。雖然目前關於快遞業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詳細規定了禁止郵寄的違禁物品種類和嚴格的驗視制度,並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但法律法規在執行中卻大打折扣。
  鄒鑒威在昆明一家學院開了一家零售店,兼負責中通、申通、圓通和韻達等快遞公司在校園內快遞包裹的收發。在他看來,“奪命快遞”事件不過是公司倒霉而已,“每家公司多多少少都會碰到這種情況,只不過沒有被髮現。”
  鄒鑒威作出這種判斷的依據是,在他經手的快遞單中,除了手機、電腦會拆開看一下,其他物品根本不會有這個步驟,即便是拆開手機、電腦,也是因為“擔心碰到壞的要賠償”。鄒鑒威說,他們碰到郵寄液體、打火機等可疑物品後,最多就是過問一下,只要回答沒問題就可以了,“不可能都拆開,哪兒有時間看啊?”
  記者瞭解到,當前許多快遞員收入都是按件計算,多勞多得,增加了驗視和拆裝環節後增加了收件的時間,加上檢查顧客的物品也會導致多種不便,在僥幸心理下,一些快遞員乾脆省去了這個環節。
  山東省郵政管理部門有關人士表示,近年來,由於寄件者缺乏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個別快遞企業沒有嚴格執行收寄驗視規定,違法收寄違禁物品造成車輛自燃、人員傷亡的現象偶有發生。
  原因
  “野蠻生長”代價慘痛
  2008年7月,我國專門規範快遞市場的第一部行政立法性文件——《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公佈並施行,辦法明確了禁止寄遞的物品種類,同時要求快遞企業建立嚴格的收寄驗視制度;對用戶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當場驗視內件,當面拆裝。
  記者採訪得知,大部分快遞公司都有掃描儀,但對於普通快遞員來說,無法配備,只要有客戶簽字就會放行。
  “快遞行業出事是遲早的事情。”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教授陳鵬飛表示,目前關於快遞業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還是《快遞業安全防範細則》,都詳細規定了禁止郵寄的違禁物品種類和嚴格的驗視制度,並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但法律法規在執行中卻大打折扣。
  陳鵬飛說,目前快遞行業競爭激烈,各公司都想多攬業務,在經濟利益驅使下,不惜鋌而走險。同時,一些消費者怕隱私泄露,不願意接受郵寄快件驗視。快遞公司出於經濟利益考慮,就不會對快件進行驗視。
  同時,監管乏力導致快遞企業“有法不依”。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順豐、EMS等少數實行直營模式的企業外,以圓通、申通、韻達為代表的大多數快遞公司實行的是加盟模式,由於管理鬆散、監管不到位,其分公司和加盟網點一直是發生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重災區”。
  重慶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廖成林表示,加盟模式固然有利於企業經營規模和範圍的快速擴張,但加盟模式下的競爭是嚴重同質化的,基本以低價競爭為主,由此帶來的必然是利潤的減少和服務質量的下降。
  建議
  利用安檢設備
  完善驗視制度
  廖成林建議,快遞業應逐步將“大躍進”式的加盟模式改為直營模式,行業管理部門應給予政策、資金方面的扶持。在轉向直營模式的過程中,企業應一切從自身實力出發,精耕細作,保證服務質量和利潤水平。
  對於目前的收寄驗視制度,陳鵬飛表示,為了打消消費者擔心泄露隱私的顧慮,可參考車站的安檢設備,督促快遞企業建立一套完善的安檢系統,做到既不侵犯客戶隱私權,又不讓違禁物品漏網。
  廖成林也認為,不排除人為故意地利用快遞的漏洞危害社會安全的因素,但也有部分群眾不瞭解什麼可以郵寄,什麼屬於違禁品,應對快遞業管理規定進行大力宣傳,提高社會的知曉度,減少因不知曉而誤投的情況。
  回應
  圓通速遞稱
  “不會迴避責任”
  圓通速遞總部21日表示,對受害者致以沉重歉意,公司尊重郵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不會迴避責任,目前正配合警方進行調查,並將吸取此次事故的慘痛教訓,對全網進行積極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圓通速遞總裁相峰介紹,該化學品系11月27日由湖北荊門一家化工企業通過圓通速遞當地加盟網點向山東某製藥廠寄遞。寄遞人稱該物品“無毒無害”,收件人員按照公司制度對該物品進行了驗視。在運送過程中,該物品發生了泄漏,同車運輸的部分快件被污染。
  目前,警方正在進行深入調查。相峰表示,已經與受害人家屬進行了接觸並當面表達了歉意,“不會迴避我們的責任”。同時,公司已在全網開展了安全生產整頓,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提高識別違禁品的能力。他還表示,鑒於此次事故中寄件方並未如實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質及恰當的處置方法,圓通速遞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4問奪命快遞
  一問:有毒物品是怎麼“混入”捷順通公司的?
  國家郵政局《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試行)》第一條第四項中提到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有機溶劑)不得寄遞。
  二問:捷順通公司是否存在延報問題?
  捷順通公司5名工作人員出現不同程度的中毒癥狀後,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三問:明知是“問題快遞”為什麼還要投遞?
  氟乙酸甲酯是一種有毒液體,出現過致人死亡的極端案例。
  四問:為什麼收寄環節沒驗視?
  根據《郵政法》規定,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
  快遞業務量單月超10億件
  ■鏈接
  國家郵政局19日的信息顯示,11月我國單月快遞業務量創造了10.9億件的新高。
  據國家郵政局介紹,前11個月,全國快遞業務累計完成81.2億件,打破了年初預計“80億”的目標。
  剛剛發佈的11月申訴數據也顯示,當月關於快遞業務的有效申訴為16051件,同比僅增0.3%。在業務量增長60%以上的背景下,申訴量相對平穩。
  本欄文字據新華社  (原標題:驗視制度成空文 收個快遞竟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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